根據鹽師院學〔2023〕14号《關于開展2023年度“奮進獎學金”評選工作的通知》有關規定,本着“公開、公平、公正、擇優”原則,嚴格按照評選标準,經學生申請,并報學院學生工作辦公室審核,學院黨政領導讨論決定,現将獲獎學生名單予以公示,公示期為3天,自2023年6月21日至2023年6月23日,公示期間如有異議,請至學工辦417反映。
化21(2)化學S 張楠
化21(8)化學S 冷雨